政在发声|驻村第一书记,要过熟人社会关
作为组织力量在乡村社会中的直接嵌入,驻村第一书记兼具组织资源和乡村治理资源的双重优势。不过,在部分典型村的调研发现,第一书记作为村庄的外来者,在乡村熟人社会中履职,多少面临一些行动壁垒,制约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如何破解第一书记与乡村熟人社会之间的隔阂,实现乡村社会组织的升级再造,关乎乡村振兴向纵深推进的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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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熟人社会的考验
不过,第一书记驻村后,既改变了原有治理格局,也改变了原有利益格局。村里原有的治理力量便可能因利益纠葛,成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的行动壁垒。

驻村第一书记与村民聊天 陶明 摄
在东北某地调研时,一位驻村第一书记曾感叹:“原本想为村里落实一个农业产业项目,村民大会通过了,镇上部门同意了,几位土生土长的村干部却不签字、不盖章、不配合,最后导致项目流产。我这个外面来的,只能干着急。”本村干部为何消极应对?这位第一书记解释,村干部担心村里发展起来后,村民们不再听他们的话,失去威望,做不了村干部。这样一来,不仅拿不到补贴,生活失去保障,其借助村干部身份对福利分配的影响力也将丧失,进而失去在本家族中的地位。
这不是孤例。实际上,农村作为依靠血缘关系建构的熟人社会,其秩序的构建主要基于内部熟人间的联结。一些受访第一书记表示,在村里开展工作,最难的是与村中熟人社会化解隔阂。中部某驻村第一书记说,进村后发现,张家的村民只帮张家的事,李家的村民只帮李家的事,把大家聚集在一起很有难度。开办合作社时,甚至还要根据村民亲疏关系划分为不同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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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如何发力?

传统的农村社会秩序有其发展的延续性,不可能一刀斩断。但同时,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必须顺应国家法治建设的要求,实现治理现代化。这就需要驻村第一书记在传统治理和现代治理之间寻找平衡点,既要依托熟人共同体、情感共同体和自治共同体的力量,也要明确乡村社会的治理规则。比如,一些驻村第一书记带领村民共同制订适合本村的村规民约,在规范村民日常生活的同时,设置了大量诸如主动承担村内公共卫生奖励5个积分、主动帮助村中鳏寡孤独奖励10个积分等激励性条目,并将得分情况与年终村集体收入分红相关联。这样明确易懂的治理规则增强了村民参与治理、维护秩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夯实了有序、有信、有义的乡村治理基础。
村级党组织是农村社会中的正式组织,而诸如农家乐协会、红白理事会、乡贤议事会等属于农村社会的非正式组织。不少农村的成功实践证明,正式组织是机制构建中的“主心骨”,非正式组织在正式组织的监督引导下,能成为乡村治理力量的有效拓展。在调研中,北方某山村的驻村第一书记根据本村的产业特色成立农家乐协会。协会以村委为依托,按照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协会内部核心成员。依托协会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物价标准、卫生标准,实现农家乐的规范化管理,并很快形成集聚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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