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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09T-2022-0000005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7-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创作编、审、签、发以及所属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二、工作流程

          初审(一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信息文字关,逐字逐句审读,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错误,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

          复审(二校)。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公开信息事实关,在全面了解信息内容的基础上,从更高角度对信息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以及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

          终审(三校)。由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三、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全覆盖要求,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要求,严禁发布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传播反动、非法及虚假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个人关键信息,泄露他人隐私。

          (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四)严格审核内容。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五)压实工作责任。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未经审核、校对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未遵守信息审核流程或审核不严造成泄密或负面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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