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生效日期: | 2017-01-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建〔2017〕11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和服务业统计2016年年报和2017年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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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做好城乡建设和服务业统计2016年年报
和2017年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商建〔2017〕11号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和服务业统计2016年年报和2017年快报工作的通知》(豫建财[2016]4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时间要求
各县市请于2017年1月25日之前须把审核无误后的2016年底的城建统计报表数据上报,逾期未报按2016年度上报数据为零处理。
二、数据要求
数据按照实际情况填报,注意留好底稿(纸质、电子版均要保留)。2016年底数据如与2015年底数据变化超过10%的,需附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三、其他事项
各县住房和城县建设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于2017年1月13日前报市住建局财务科。负责人迅速着手,搜集信息,确保按时上报。需要2015年年底数据的,请联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3390900,联系邮箱:sj138******7788@126.com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和服务业统计2016年年报和2017年快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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