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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411400MB1433107R-2022-000000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7-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其他文件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现将《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谋划和储备。
         
         
        2022年6月23日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为进一步推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巩固拓展任务)”〕支持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年滚动项目库建设,根据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豫乡振〔2022〕52号)、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财政局等六部门《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商财农〔2021〕9号)和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商乡振〔202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树牢“项目为王”的鲜明导向,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规范项目入库资料,强化项目入库论证,科学细致谋划和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切实解决“资金等项目”问题,最大程度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聚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优先谋划和储备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带动增收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项目,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二)坚持程序规范。到村带户项目坚持“村申报、乡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的程序。对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可由乡镇或行业部门申报。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需急需实施的项目,可适当优化项目入库流程。
        (三)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引导其参与项目谋划设计,提高其知晓度、参与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项目申报入库全过程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坚持防范风险。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资源禀赋,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建设标准,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债务风险,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申报项目范围
        根据中央、省和市衔接资金(巩固拓展任务)支持的范围,申报项目具体包括:
        (一)产业发展类。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支持各地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眼于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和产业集聚发展,重点用于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购买技术服务。支持建设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支持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促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贴息。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持用于省级担保机构开展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担保费补助和风险代偿补偿金。
        (二)就业创业类。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到帮扶车间就业,优先聘用监测对象等从事公益岗位,帮助就业创业增收。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帮助提升就业能力。支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他工商企业等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一定补助或奖励。
        (三)乡村建设行动类。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
        (四)项目管理费。支持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绩效管理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支持中央和省派、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根据申报入库项目范围,结合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库模块进行项目分类,具体见附件1。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的乡(镇)、行政村和县级相关行业部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报项目由所在行政村负责。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由所在行政村、乡(镇)和县级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
        (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要加强中央、省和市衔接资金(巩固拓展任务)与其他分任务衔接资金、其他财政资金的统筹。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支持的项目原则上通过其任务资金支持。同一项目整合不同渠道资金实施的,需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中央、省和市衔接资金(巩固拓展任务)具体支持内容,避免交叉重复。
        (三)中央、省和市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中明确规定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入库。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入库,违反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的项目不得入库。中央、省和市衔接资金(巩固拓展任务)不支持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有稳定、固定资金渠道的综合保障措施项目和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有相应资金渠道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四)中央、省和市衔接资金(巩固拓展任务)支持项目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安排,确因项目较大或实施工期较长需跨年度实施的,要明确中央、省和市衔接资金(巩固拓展任务)支持项目的整体建设内容、绩效目标以及每年度的具体建设内容、绩效目标。
        五、项目申报程序及资料
        项目申报根据申报主体和申报程序不同,提供必要的项目申报资料。
        (一)到村到户项目。原则上由行政村申报,按照申报程序提供必要的申报资料。
        1.村级申报。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征求群众意见后,研究确定申报入库项目,以村委会名义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1)村级项目申报入库报告包括行政村基本情况、项目申报理由、项目概况(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并附项目具体位置示意图、项目申报入库统计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责任单位、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和实施期限,具体见附件2)。
        (2)项目申报入库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相关记录。
        (3)项目申报入库公示资料(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责任单位、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和实施期限)及公示场景影像资料。
        2.乡(镇)审核。乡(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入库项目进行审核,根据会议审核意见,指导行政村调整完善,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向县级相关行业部门或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报送。
        (1)乡(镇)项目申报入库报告(在村级项目申报入库报告基础上增加乡镇审核意见),并附乡(镇)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参照村级项目申报入库统计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一项目一表,具体见附件3)。
        (2)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一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概况(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项目管理、组织保障等内容以及项目位置示意图。
        (3)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项目的相关记录。
        (4)乡(镇)审核后的项目公示资料及公示场景影像资料。
        (5)村级申报环节村委会提交的相关资料。
        3.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论证。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根据乡(镇)项目申报入库报告,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指导乡(镇)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形成论证报告。
        (1)县级相关行业部门项目论证报告,并附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论证的,出具县级乡村振兴部门项目论证报告,并附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
        (2)修改完善后的乡(镇)审核环节的全套资料。
        4.县级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统一汇总衔接资金各任务支持的申报入库项目,对申报入库项目进行重点审核后,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或其他同等规格议事协调机构)审批后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1)县级乡村振兴部门重点审核申报入库项目意见建议(包括申报入库项目是否属于衔接资金支持范围,是否建立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紧密关联的利益联结机制)。
        (2)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或其他同等规格议事协调机构)审批项目申报入库的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
        (3)审批后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在政府网站公告资料。
        (二)跨区域、规模化项目。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申报,按照申报程序提供必要的申报资料。
        1.乡(镇)申报。乡(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申报入库项目,充分征求项目所在行政村及受益行政村意见建议,履行公示程序后,按照项目分类所属责任单位向县级相关行业部门或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报送项目申报入库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
        (1)乡(镇)项目申报入库报告,并附乡(镇)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一项目一表)。
        (2)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一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概况(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项目管理、组织保障等内容以及项目位置示意图。
        (3)征求项目所在行政村及受益行政村意见建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所在行政村关于项目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等。
        (4)在项目所在行政村及受益行政村公示资料及公示场景影像资料。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论证及县级审定环节与到村到户项目一致。
        2.县级相关行业部门申报。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依据相关规划,在进行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的前提下,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征求项目所在乡(镇)和相关行政村意见建议,履行公示程序后,将项目申报入库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1)县级相关行业部门项目申报入库报告,并附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一项目一表)。
        (2)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一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概况(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项目管理、组织保障等内容以及项目位置示意图。
        (3)征求项目所在乡(镇)和相关行政村意见建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所在乡(镇)和相关行政村关于项目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等。
        (4)在项目所在乡(镇)和相关行政村公示资料及公示场景影像资料。县级审定环节与到村到户项目一致。
        (三)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可由县级相关行业部门或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在充分评估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直接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入库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
        (四)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等补助补贴项目。可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等相关行业部门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入库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切实履行衔接资金(巩固拓展任务)项目申报入库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衔接资金(巩固拓展任务)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编制项目入库指南,完善项目库建设管理制度。要牵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配合项目部门谋划好项目,推动实现县级相关项目库共建共管共用。
        (二)强化监督考核。衔接资金(巩固拓展任务)项目申报入库工作要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将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纳入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重要内容,聚焦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内容、项目申报绩效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加强项目管理。从项目库中选择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实施,在明确的实施期限内完成,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项目实施工作跟踪督促和质量监督,推动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完成后及时做好项目验收报账工作,确保资金支出真实。
        各地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快启动2023年至2025年衔接资金(巩固拓展任务)项目申报入库工作,7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编制,11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入库全部程序,12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入库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为建立完善三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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