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0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乡村振兴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36号建议的答复
王朝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乡村振兴,企业和村集体联动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投入的扶贫车间,原则上要确权到村集体;政府、社会共同投资及社会投资政府予以奖补的,要依据投资比例确权到村集体。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严禁扶贫车间被个人或其他经营主体以任何形式侵占。
二、倡导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扶贫车间。是村集体经营的,要规范经营管理,拿出一定的利润收入用于益贫带贫;是租赁给其他经营主体的,要依据协议按时收缴租金,规范租金收益分配。扶贫车间租金收益要建立专账,优先用于扶贫车间占地租金、扶贫车间维修、扶贫公益性岗位、贫困劳动力临时性劳务补助、贫困户救助等开支,并把收益分配情况及时公示公告。
三、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人社部门要引导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到扶贫车间就业,及时落实贫困劳动力到扶贫车间就业创业补贴扶持政策,对有意愿有条件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要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财政部门要强化扶贫车间资产及收益管理与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信、应急管理、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环保、市场运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政策支持。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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