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467U-2022-000000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关于印发《2022年“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计生协,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2022年“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卫生健康委员会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5月26日
2022年“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活动方案
为持续开展“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活动,全面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活动的通知》(豫卫人口﹝202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以“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活动为载体,宣讲国家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普及和落实托育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管理规范,加强托育机构专业队伍建设,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全面提高托育服务质量,更好地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通过持续开展“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新时代托育服务发展新动能,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力促我市托育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托育服务整体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活动主题
规范照护 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0日—2022年10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托育服务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宣讲促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照护 健康成长”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人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工作方案》《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办法》《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3岁以下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办法》等行业标准和规范,提高社会公众政策知晓率,营造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和规范做好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托育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标准规范,开展托育服务示范单位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引领行业规范发展。
(二)大力开展托育服务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活动。认真落实国家《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建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工作。依托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专业优势,组织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专家,深入全市托育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等专业知识技能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指导托育服务机构提供科学、规范、安全的照护服务。督促指导托育机构严格落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托育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指引》等各项规范标准要求,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水平,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三)深入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科学养育指导活动。按照属地服务原则,组织妇幼保健机构、托育机构有关人员免费开展入户指导、亲子互动、家长课堂、专题讲座等活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照护支持和指导服务,让家长了解婴幼儿成长发育、早期发展、膳食营养、疾病预防等知识,掌握婴幼儿生活照料、保健护理、科学养育、安全防护等方法技能,提高家庭科学育儿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引导托育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为困难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认真开展托育机构规范服务摸底排查整改活动。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摸底核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压茬推进各县(市、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摸底核查工作。2022年5月20前,对辖区内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一一核查,分类梳理,进行摸底核查登记。6月20前,各县(市、区)根据摸底核查情况,分析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未登记、未备案原因,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摸底核查工作情况报告,及时将摸底核查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监督和管理,提高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率。要聚焦卫生防疫、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环节,认真开展问题整改、规范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卫生健康部门的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经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巡查,督导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消防安全、伤害预防、营养喂养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健全安全用火用电用气、隐患风险及时整改等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应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各县(市、区)要在9月1日前,督促违规经营的机构完成整改,消除风险隐患,规范托育服务秩序,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积极举办托育服务职业技能练兵竞赛活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要求,在组织开展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学习培训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全市托育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着力提升广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推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在托育服务行业落实落地。
五、活动组织
(一)统一规划,分头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做好全市2022年“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系列活动的统一规划和指导,积极发挥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优秀师资作用,根据各地需要,选派专家赴县(市、区)开展培训授课、专题讲座、咨询指导等公益活动。各地活动向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后,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集中活动,统一用“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名义开展。
(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的优势,开展语言生动、图文并茂、互动性强的媒体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采取现场专家咨询、展板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发放科普读物、举办知识讲座、组织示范性托育机构现场展示等方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现场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托育服务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下培训与线上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系统授课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专家讲解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模拟实操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强协调,发挥作用。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联系广大育龄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托基层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协调妇幼保健、科学育儿、托育服务等各方面专家积极参与,通过集中培训、家长课堂、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三孩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理念和知识,树立新型婚育观念,增强家庭科学育儿的意识和能力,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深入家庭和托育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和早期发展的宣传、培训、指导和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教育,提高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持续开展“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站位,组建活动专班,制定活动计划,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突出当地特色,创造性开展活动。要将“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系列活动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各地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活动和托育机构备案监管等结合起来,扎实推动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县(市、区)活动计划,请于6月2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和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注重学习培训工作和宣传服务活动的公益性,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安排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托育机构工作学习两不误。活动期间要注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本地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多种形式开展活动,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安全稳定、顺利进行。
(三)总结提升,宣传推广。各县(市、区)要对活动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汇总整理活动的具体做法、典型经验、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婴幼儿家庭和托育机构)等形成总结材料,并于2022年11月5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和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主题活动的宣传推介,及时发布活动推进信息,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各地积极报送活动中好的工作做法、典型经验,市卫生健康委、市计划生育协会将择优在官方网站推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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