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繁体版
        无障碍阅读
        站群导航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政府网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区政府(管委会)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政府网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11411400MB19776574-sqssthjj-0000016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2-30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环审〔2022〕20号 所属主题: 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商丘睢县申家(睢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辐射科 发布时间:2023-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商环审〔2022〕20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商丘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商丘睢县申家(睢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河南共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商丘睢县申家(睢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申家(睢东)110kV变电站工程及尤吉~睢县Ⅱ回π入申家变110kV线路工程。

        (1)新建申家(睢东)110kV变电站工程:新建申家(睢东)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睢县拱州路(在建)与水城路(在建)交叉口东南角。终期规模主变压器3×50MVA,户外布置,110kV架空出线4回,无功补偿装置3×(3.6+4.8)Mvar;本期建设主变压器1×50MVA,户外布置,110kV架空出线2回,无功补偿装置1×(3.6+4.8)Mvar。

        (2)尤吉~睢县Ⅱ回π入申家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尤吉~睢县Ⅱ回π入申家变110kV线路,路径全长1.7km,其中同塔双回架设1.4km,单回架设0.3km,拆除原线路路径0.5km。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881m2,其中永久占地4920m2,临时占地约961m2。总投资35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1%。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三)变电站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工程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四)优化线路路径,应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五)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2022年12月30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