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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411400MB19776574-sqssthjj-0000046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批文公示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生态环境局关于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环评科 发布时间:2022-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山东同方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中的规划项目,《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静脉产业园发展规划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焚烧炉运行管理,严格控制焚烧炉温度、停留时间等工况条件,有效减少二恶英等污染物生成。焚烧炉烟气、垃圾卸料、存储及渗滤液收集、处理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焚烧工程原料储存产生的粉尘、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沼气等经相应治理设施处理后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2019年修改单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河南省2021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中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污染治理要求,同时应加强各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全部利用”的原则处理废水。垃圾渗滤液和主厂房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化水车间排水、中水处理站废水等收集后经洁净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作为循环冷却补充水不外排,反渗透产生的浓水回喷至焚烧炉焚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废全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噪声、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设置事故池和分区防渗设施,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项目应按要求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地方政府落实规划控制要求,在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七)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43.0456吨/年、二氧化硫96.8528吨/年、氮氧化物521.9284吨/年。新增污染物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1.5228吨/年、二氧化硫48.4264吨/年、氮氧化物260.9642吨/年。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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