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环境应急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市生态环境局拟更新环境应急专家库。现将推荐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各有关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和企业等适合从事环境应急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推荐申请。
(二)推荐专业。化学、应用化学、精细化工、生物科学、大气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法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制药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给排水工程、地质勘探工程、应急管理等专业领域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高,具有现场处置和管理经验。
(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各类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相关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三、入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在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退休人员可以自我申请。采取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提交材料。申请入库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
《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 1)纸质版及 Word 电子版。单位推荐的专家,应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公章。(2)个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明、退休证明(仅退休公务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纸质版及 PDF 电子版。
申请入库的人员需尽快与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联系,于 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三)资格审核。
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推荐单位意见和日常掌握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提出审核意见,经审定后发布,并颁发专家聘书。
联 系 人:张天亮
联系电话:138 3709 9363
附件:1.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
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年×月×日 |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
所学专业 | 技术职称 | ||||
现从事专业 | 所在地区 | ||||
工作单位 | 请填写到“二级”名称,如XX大学(学院)XX学院(系、所、中心) | ||||
通讯地址 | 单位电话 | ||||
手 机 | 电子信箱 | ||||
行业领域 (可选多项) | □化学 □应用化学 □精细化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科学 □大气科学 □生态学 □环境科学 □环境法学 □环境监测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制药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给排水工程 □石化 □重金属污染防治水利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地质勘探 □环境风险评价 □应急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 □其它(注明具体行业领域): | ||||
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主要成果,不超过600字) | 1.教育背景
2.工作经历
3.主要成果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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