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气象台、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受北部强冷空气影响,12月24日至25日白天,全省大部分地区偏北风4级左右。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市自12月24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预警结束后,各县(市、区)应加强扬尘防控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预警发布及响应情况和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应对效果等进行总结评估,并于2021年12月28日前报市污染防治攻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 箱:sqdqyjgk@163.com
联系电话:0370-3289920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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