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09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强制流程 |
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行为的行政强制监管流程
1、制定取水许可监管计划;
2、选定取水许可取水单位/个人作为检查对象;
3、对取水许可取水单位/个人开展行政检查;
4、对发现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违法线索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5、进一步开展案件调查;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
8、行政强制材料归档。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