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财务科
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拟订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征地移民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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