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
生效日期: | 2016-03-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司文〔2016〕20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司法局关于印发《2016年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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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司法局: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文件、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发展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市司法局研究确定了《2016年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各县(区)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5日
2016年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为主线,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引领,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聚焦“四个大市”建设,服务“三大国家战略”,持续“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全力确保“十三五”开局之年法律援助工作开好头、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文件
1.全面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并做好相关培训、宣讲工作。
2.全面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在全市执行以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为上限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实现法律援助覆盖人群由低保群体向低收入群体的扩展。
3.切实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聚焦民生领域,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农资产品、土地承包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4.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试点工作。
5.持续加强案件办理工作,坚持“稳增长”和“调结构”并重,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45件,其中诉讼案件比重不低于90%,律师承办案件比重不低于60%,刑事案件比重不低于30%;法律援助机构自办案率不高于30%。
二、持续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6.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商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文件,适度扩大通知辩护的适用范围,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认罪又翻供、上诉、申诉的案件,凡是没有聘请律师的,除本人明确拒绝之外,一律纳入通知辩护的范围;鼓励对审判阶段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凡是没有聘请律师的,除本人明确拒绝之外,一律是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探索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加强被害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7.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施十周年为契机,推动公、检、法、司联合制定统一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标准,组织召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座谈会,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三、规范提升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8.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豫政〔2015〕69号)规定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优待政策,并做好文件的宣讲、培训工作。
9.完善军地协作机制,加强工作信息交流交换,推进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全覆盖。
1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对河南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实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
11.继续在法律援助接待室推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十项标准配置”。
四、持续深化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
12.各县(区)要加强分析研判力度,确保每月报送1期舆情分析报告。
13.各县(区)侧重于落实重大、紧急、群体性事项及时报告机制,每年报送舆情分析报告不少于3期。
14.围绕提高法律援助舆情分析质量,开展专题培训,举办一期舆情分析培训班。
五、强化经费保障,严格经费管理
15.落实分级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县(区)财政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巩固同级经费保障水平,市级保障标准不低于70万元,各县(区)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接受的中央和省办案专款数额。
16.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2016年社会律师办案补贴标准不低于1000元/件,律师值班补贴标准不低于100元/天,办案和值班补贴发放周期不超过一个季度。
17.建立以支出为导向的法律援助经费考评机制,适时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
18.省中心将改进法律援助专项资金拨付方式,向办案量大、资金使用效率高的县(区)倾斜;对于专项资金沉积较多的单位,核减下年度拨款数额。
19.各县(区)司法局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经费专项检查,推动法律援助资金全部实行账户(科目)单列,专账核算。
六、强化法律援助监督管理
20.加强旁听、回访等工作,及时征询受援人、办案机关的意见,确保对民事、行政和依申请的刑事案件回访率达到100%。
21.全面落实案件定期清结归档制度,确保案件归档率达到75%(含上年度受理本年度归档的案件)。
七、持续打造精品法律援助项目
22.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麦收、中秋、春节等重要返乡节点集中开展法律援助关爱农民工专项活动;坚持和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
23.深化提升法律援助进学校工作,完善、提升高校法学院系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适时组织开展高校法律援助工作专题研讨会;开展常态化法律援助常识进中小学课堂工作。
24.坚持示范带动,积极参与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评选、河南省“十大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和“军人军属精品法律援助案件”评选等活动。
25.高标准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
八、做好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6.进一步完善提升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建设,重点推动一批新竣工的司法业务用房单位建成高标准的法律援助接待大厅。
27.加强对法律援助受理点的工作指导,确保其切实发挥便民利民作用;统筹完善提升在人民团体、老龄部门、乡镇司法所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依托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巩固“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28.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推行援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便民工作制度;推行“微笑服务”、“温暖服务”、“耐心服务”等人性化服务措施;推行电话预约、上门受理、特事特办等便民服务措施;采取切实措施,整治懒政、怠政现象。
29.探索推行“互联网+”工作模式,利用微信、微博和客户端等信息技术,拓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新领域。
30.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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