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繁体版
        无障碍阅读
        站群导航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政府网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区政府(管委会)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其他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生效日期: 2018-05-08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司文〔2018〕39号 所属主题: 其他文件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组织

        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司法局根据省厅要求,决定在全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制度和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阵地,树立人民调解品牌和社会影响力,发挥人民调解功效,为建设平安商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范围及评选结果

        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积极培育我市人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参选河南省“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建设标准

        (一)组织机构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坚持人民调解组织的群众性组织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变更以及人员组成情况、调整情况,在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规范。

        (二)调解队伍

        人民调解员按法定条件及选任程序配备。村(居),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分别不低于1、2、3名。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学习、培训、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日常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三)调解场所

        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员办公室、资料档案室设置齐全合理;乡镇(街道)调委会的调解室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村(居)调委会的调解室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人民调解标识、图表、公示内容等规范齐备。办公用具配备到位。

        (四)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纠纷登记制度,重大疑难纠纷集中讨论制度,岗位责任制、档案管理、统计分析、学习培训、工作例会、回访督促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制度完善,照章办事,管理有序

        (五)业务工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经常性、普遍性地对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大力开展矛盾纠纷预警预防和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相结合,注重从被动化解向主动预防转变,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依法、规范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95%以上,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近两年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到位引起的民转刑案件、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人民调解在辖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群众遇有矛盾纠纷时人民调解的首选率较高。   

        (六)经费保障

        县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落实,按照当地经济条件,经济欠发达地区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200元、中等地区不低于400元、较好地区不低于6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落实,能够满足调委会日常运转需要。

        (七)标牌标识

        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悬挂规范醒目(一般在办公场所正门左侧合适位置,竖式外挂标牌,白底黑字,字体为“文鼎CS大黑”)。人民调解室悬挂司法部统一的人民调解标识,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佩戴人民调解员徽章。

        (八)文书格式

        使用司法部统一的文书格式,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调解卷宗内容完整有序,一案一卷,简单的纠纷,可以多案一卷。

        (九)统计工作

        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制,及时、准确、如实填报人民调解工作统计表,杜绝迟报、虚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加强人民调解统计分析,把握民间纠纷的产生发展变化规律,提高人民调解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十)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明确档案保管人员,档案保管、借阅、保密等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市、区)司法局要把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强化责任,加强督导,切实抓推进、抓落实、见成效。

        (二)周密实施。活动4月上旬启动,9月底结束。各(市司法局要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照建设标准和要求,查找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进行落实,确保活动稳步扎实推进。

        (三)严格把关。在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基础上,按照程序和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级推荐申报。各县(区)原则上推荐一个“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多报。市局将采取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实地查看后确定上报名额。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将采取实地查看、集中检查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检查验收,命名表彰100个“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强化宣传。加强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它们好的经验与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与“迎接党的十九大、化解纠纷促稳定”专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形成联动宣传效应,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县(市、区)司法局请于9月5日前报送本地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荐报告、《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批表》(一式二份)。市局实地考察后将择优向省厅推荐。以往授予的“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联系人:王华萍   代海彦

        联系电话:3263148

         

        2018年5月8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