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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咨询内容页

        咨询情况
        标题 申请司法局介入指导工作
        咨询人 秦仁卿 咨询日期 2022-02-28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根据司法局工作职责(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宁陵县人民法院关于我家人的案件已立案通过一周时间有余,今日电话联系当事法官咨询一些问题,法官却态度不耐烦的问我和原告什么关系,告知是妻弟关系,答复我不符合代理人资格,我询问哪条法律,又告知让我自己去网上查,我又问我不符合代理人资格,为啥立案通过了?法官直接挂断了电话。态度极不耐烦,后经电话咨询12368及12348,并查询相关资料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妻弟与姐夫属于近姻亲关系,可作为代理人。现申请司法局介入与当事法院沟通、普法!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办结日期 2022-03-02
        回复内容

        你好,法院是国家独立的审判机关,司法局只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与法院不存在上下隶属关系,所以无法介入进行指导。

        办理方式 邮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