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全力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23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农产品流通和消费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易发多发,为切实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佳节、社会和谐稳定。12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最严”总要求,针对“双节”期间农产品消费旺盛、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易发多发情况,聚焦可能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相关责任,加强预防预警,做好风险研判,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和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
《通知》指出,要强化风险监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消费量大、问题隐患较多的“菜篮子”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种植业产品重点监测克百威、毒死蜱等蔬菜禁用农药和啶虫脒、灭蝇胺等易超标的常规农药。禽蛋重点监测氟喹诺酮类药物和酰胺醇类药物,禽肉重点监测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猪肉、牛肉、羊肉重点监测“瘦肉精”和其它禁用药物。水产品重点监测禁用药物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停用药物氧氟沙星及常规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会商研判、及时处置,坚决查处到位。
《通知》强调,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按照“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及“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常规农药速测,严格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不合格不上市。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涉嫌违法案件速查速办,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通知》强调,要强化指导服务。结合宣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采取多种形式对所有生产主体进行再提醒、再强调,告知其法定义务和违法后果,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普及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指导生产主体将新版禁限用农药名录或禁停用兽药名录张贴上墙。指导生产企业和合作社按照“用什么就检什么”的原则,加强农产品上市前自检自控,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开展技术培训,利用专家线上授课方式,普及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实行按标生产。畅通咨询服务渠道,指导生产者购买使用国家批准的正规农药兽药,防范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和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从源头加强“产出来”的安全。
《通知》要求,要全面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在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通过就近设置服务点、免费提供耗材等方式支持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指导收购主体落实收取保存和分装混装后再开具涉农达标合格证的要求。加大日常检查力度,防止随意开证、虚假承诺。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动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要做好应急值守,强化“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发酵扩散。畅通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对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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