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咨询内容
咨询情况 | |||
---|---|---|---|
标题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政策咨询 | ||
咨询人 | 风格 | 咨询日期 | 2021-11-1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咨询内容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提交哪些证件以及办理范围有哪些?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民政局 | 办结日期 | 2021-11-16 |
回复内容 | 风格: 您好! 自2021年6月1日起,河南省实行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涉及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即“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增加“也可以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按照试点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出具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件。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办理范围: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不包含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不包含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办理业务。“跨省通办”施行属地办理,即:结婚登记应在公安部门核发居住证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事项。 |
||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