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05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安排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各县(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于近期开展对市派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
二、考核期限
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
三、考核主体
由县(区)委组织部牵头,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对市派科技特派员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1、科技特派员填写《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附件1),经派出单位(工作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2、由县(区)委组织部门牵头,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会同财政、人社、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服务对象等方式,结合此前收集的科技服务记录单以及平时了解的情况,对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价,同时征求重点服务对象对科技服务的评价,如实填写到每位科技特派员的绩效情况表中。
3、由县(区)委组织部门牵头,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会同财政、人社、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或管理人员成立考核小组,对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计分(填写附件2),并将考核结果统计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4、由县(区)委组织部门牵头,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会同财政、人社、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后,报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时间与组织领导
(一)考核时间。全市整体考核时间务于2021年11月10日之前结束。
(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科技特派员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分管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同志为组长,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分管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业务科长为成员,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六、要求
(一)各考核主体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做好考核工作,认真审核考核材料和结果,严格按照要求确定考核结果,其中,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可评为优秀档次,优秀档次的比例应控制在参加考核总数的20%以内;75分及以上但低于85分可评为良好档次;60分及以上但低于75分可评为合格档次;低于60分评为不合格。
(二)各县科技主管部门务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科技特派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1份(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培训人员、技术成果推广、带动农户增收情况等)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11044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hangqiuwang@126.com。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市科技局农村科联系。
联系人:顾洪敏 冯皓
联系电话:0370-3289596
市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科技局代章)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
市派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科技特派员姓名 | 联系手机 | |||||
派出单位 | 即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 全年服务对象总数(个) | ||||
服务对象名称 (一一列出) | 企业: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
合作社: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
贫困村: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
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
科技服务情况 | 科技服务总次数 | |||||
实地科技服务总天数 | ||||||
开展技术培训情况(人次) | ||||||
加分项 | 包括科技服务成效、经验、模式被宣传报道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等。写明具体刊发播放的媒体名称、时间、内容标题或者表彰文件等信息,并附相关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 |||||
主要服务对象对科技服务的评价 | ( )很好;( )好;( )一般。 (此栏由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核查人员征求服务对象对科技服务的评价后,据实勾选其中1项)。 | 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核查人员 签字: |
填表说明:
1. 此表由科技特派员据实填写(最后的服务评价除外),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受援县县级科技管理部门。
2. 上表的部分服务内容、数据,如科技特派员未涉及或未开展,应填写无,不能空。
附件2
市派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工作考核计分表
特派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考核日期 | 年 月 日 | ||||
考核结果 | ( )≧85分评优秀;( )≧75分但<85分评良好 ; ( )≧60分但<75分评合格;( )<60分评不合格 | 考核人员签名 |
序号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实评 分数 | |
一 | 科技服务情况 (60分) | 科技服务总次数(20分) | 服务次数达到12次为20分,服务低于12次,每少一次扣1.5分;高于12次,每增加1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 |
实地科技服务天数(20分) | 实际服务天数达到30天为30分,服务天数低于30天,每少一天扣0.5分,服务天数多于30天,每增加一天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 |||
累计开展科技培训人次数(20分) | 科技特派员的培训人次数达到50人次为20分,低于50人次,每少一人次扣0.4分,高于50人次,每增加10人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 |||
二 | 主要服务对象对科技服务的评价情况 (40分) | 按照很好、好、一般三档,分别评40分、32分、24分。 按照合同任务完成情况,结合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价:1)对产业发展提出具体建议;2)与服务对象联合解决技术难题;3)为服务对象培养技术骨干。完成合同任务技术经济指标,且以上三个方面完成的好的为“很好”档次,具有两方面的为“好”,其余的为一般。 | ||
三 | 加分项 | 1.影响力 科技服务突出成效、经验、模式获得市级、省级、中央级媒体(报纸、电视)刊发播放的,每项分别加2分、5分、8分(相同内容不累加),在各级政府(部门)官网或市县级报纸、电视发布播放的,每项加3分;经验、模式得到省好评并在全省推广的,加10分。 | ||
2.科技提升 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技术攻关的每项加1分;与服务对象联合制定并颁布标准,其中国标每项7分,行标每项5分,省级地方标准每项3分,市级地方标准每项2分;获得产品认证,每获得1项,加3分;为企业制定主导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并在生产中贯彻应用的,每项加1分;编写培训教材,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每项加5分,装订成册且不少于5000字的,每项加2分。 | ||||
3.扶贫成效 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面积大,增产显着,脱贫显着,有典型事例的,加5分。 | ||||
合计 |
附件3
市派科技特派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姓 名 | 派出单位 | 受援县 | 联系方式 | 考核得分 | 考核结果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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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备注: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可评为优秀档次,优秀档次的比例应控制在各县参加考核总数的20%以内;75分及以上但低于85分可评为良好档次;60分及以上但低于75分可评为合格档次;低于60分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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