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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2020年度中原学者获资助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3-02-02 17:35:25 浏览次数: 【字体:

        豫科人才〔202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豫科〔2021〕48号)、《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16〕83号)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2〕46号)要求,决定对2020年度中原学者获资助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内容

          (一)验收范围:2020年度中原学者获资助项目。

          (二)验收内容: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验收材料填报

          (一)材料准备:根据《中原学者获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填写《中原学者获资助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二)材料报送:《中原学者获资助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须由中原学者亲笔签名,中原学者所在单位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

          三、验收工作流程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对验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组织相关领域的院士和中原学者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不通过”三类。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慧杰

          联系电话:0371- 65956235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2409房间

          邮       编:450008

          工作邮箱:zyxz2007@163.com


               关于对2020年度中原学者获资助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附件:中原学者获资助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格式)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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