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25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市教育体育局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5187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
第 5518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丁云委员:
您提出的“在中小学开设传统文化课程”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并提出中肯意见。
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我市始终坚持在中小学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其作为培养学生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传承创新,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奠基工程。
根据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我市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要求全市中小学校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所需课时在学校课程中统筹安排。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中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4课时。切实做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课表、进课堂。强调以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三科为主,艺术(音乐、美术等)、体育与健康有重点地纳入,其他学科有机渗透。(四)组织编写优秀传统文化校本教材。各中小学根据本校实际和地方特色组织编写传统文化校本教材。在开展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时,将书法、绘画、剪纸、古筝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到社团活动,带动中小学生积极参与。
同时在学科教学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求全市中小学教师要自觉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文化素养,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所有学科和教师的共同责任,把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各个学科的教学工作之中。各科教师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弘扬正能量,追求真善美,做好学生优秀品格塑造的引路人,做好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路人。
最后通过家校合作,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与家长一起共同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通过设立家长学校、开设专题讲座,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要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学生与家长共同参与的优秀传统文化体验、主题教育活动和公益性活动,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家庭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局强化责任监督和考核,落实学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经费,选配具有一定优秀传统文化基础的在职教师,通过培训后转岗从事优秀传统文化教学或兼职承担教学辅导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同时组织教研部门深入开展研究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不断研究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提供理论基础支撑;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论文评选和优质课评选活动,重点培育一批先进典型,组织多种形式的展示、观摩和交流活动,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体育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期待您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
2021年10月1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