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25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市教育体育局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5275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
第55275号提案的答复
刘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杜绝‘家长作业’现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批改作业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应有之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做了明确规定。《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明确规定,教师对工作要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针对您所提出的“家长作业”现象,《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十要十严禁”>的通知》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十要十严禁”>(教体基〔2021〕6号)明确规定,作业的设计应紧扣教学内容,突出教学重难点,考虑不同层次学生实际,提倡分层布置作业,强化探究性、实践性作业,鼓励探索布置弹性作业和跨学科综合性作业。鼓励小学积极推行“每周一日无作业”和当天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科不布置作业制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严禁超量布置作业或将应该在课堂完成的作业布置为家庭作业。严禁只布置不批改或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严禁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打印作业、学习素材或将家长检查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以及要求家长点赞、投票、转发各类信息等。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作业布置、作业批改、作业负担等情况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内容之一,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严重违反《作业管理十要十严禁》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下一步,市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强作业管理,强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明确教师不得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避免出现“家长作业”等现象。
2021年10月1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