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12月21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通知,决定当日起在全市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主要分为各县(市、区)政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督导检查、市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三个方面,在消防、建筑施工、燃气、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工贸等七个重点领域,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地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明确各层级政府及其部门监督检查责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基层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要求,尽快制订本部门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订方案,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调度、“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要形成整改闭环,坚持责任清单化、问题清单化、整改台账化,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严密工作闭环,实行各环节责任人实名登记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重大隐患整治全链条责任追究机制。
据了解,目前,市安委会已明确成立煤矿、住房城乡建设、燃气和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危化和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组23个,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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