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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权限内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金库、自助设备。 (二)监管内容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申报的营业网点、金库、自助设备的建设施工,投入使用后的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四防”建设的落实情况。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要求,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管和安全评估工作。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有关事权划分的规定,实行属地管理;各级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日常监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安排制定的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专项检查。 3.安全评估检查:对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两年一次的金融安全评估工作,组织安排检查。 4.重点检查:对出现问题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营业网点和自助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四)监管措施 1.对金融机构申报的营业网点和自助设备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设计公司、建设公司资质逐项审核;对隐蔽工程要组织专家进入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申报完工的营业网点和自助设备组织专家对物防、技防设备等项目逐项进行验收。 2.不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违法违规擅自开工或不按程序申报的行为应责令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 (六)职权依据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使用存在治安隐患的,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七)处理措施 发现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使用存在治安隐患的,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银监分局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支队内保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3299、12345 二、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办者(法人或组织)。 (二)监管内容 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3.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三)监管方式与措施 对经安全许可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监管程序 制定监管计划→亮证执法,告知相关人检查监管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当地派出所(分局)或本级治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处理。 (五)职权依据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六)处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1.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2.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七)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八)协同部门 无 (九)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三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27300—22037、12345 三、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法人或组织)。 (二)监管内容 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3.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三)监管方式与措施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监管程序 制定监管计划→亮证执法,告知相关人检查监管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当地派出所(分局)或本级治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处理。 (五)职权依据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六)处理措施 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七)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八)协同部门 无 (九)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三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27300—22037,12345 四、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 (一)监管对象 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宾馆、旅馆、旅社、饭店、招待所(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军队对外营业的招待所)、客货栈(转运站)、车马店、浴池、茶社等。 (二)监管内容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相应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的条件符合情况。 2.旅馆业实施《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 3.旅馆业经营中是否符合《河南省旅馆业治安星级管理办法》情况。 4.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旅馆业的监督检查。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治安部门对辖区内旅馆进行日常监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或者本部门的安排,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专项治安管理检查。 3.暗访检查:根据上级工作计划,组织对旅馆业的暗访检查、异地互查等。 4、系统检查:根据河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进行统计,对旅馆业上传信息时间、完整性、真实性、一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 5.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对涉及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或转交属地治安部门调查处理。 6.违法行为查处:针对旅馆业在经营中遇到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管理规定组织或交属地治安部门进行查处。 (四)监管措施 1.各级治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旅馆业进行实地检查,查看特种行业许可证相关信息,硬件设施情况。 2.按照《河南省旅馆业治安星级管理办法》,开展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亮警官证,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属地治安部门或本级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职权依据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七)处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改正、罚款、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治安拘留等行政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2169、12345 五、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 (一)监管对象 设立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 (二)监管内容 1.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相应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的条件符合情况。 2.按照《典当管理办法》中治安管理规定对典当业经营中的相关事项进行监管。 3.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典当业的监督检查。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治安部门对辖区内典当企业进行日常监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或者本部门的安排,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专项治安管理检查。 3.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对涉及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或转交属地治安部门调查处理。 4.违法行为查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典当业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交属地治安部门进行查处。 (四)监管措施 1.各级治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典当业进行实地检查,查看特种行业许可证相关信息,硬件设施情况。 2.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开展对典当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3.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亮警官证,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属地治安部门或本级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职权依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七)处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改正、罚款、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治安拘留等行政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2169、12345 六、对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从事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刻制的企业和个人。 (二)监管内容 1.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相应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的条件符合情况。 2.按照印章刻制业中相关治安管理规定对印章刻制经营中的相关事项进行监管。 3.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印章刻制业的监督检查。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治安部门对辖区内典当企业进行日常监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或者本部门的安排,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专项治安管理检查。 3.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对涉及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或转交属地治安部门调查处理。 4.违法行为查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印章刻制业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交属地治安部门进行查处。 (四)监管措施 1.各级治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印章刻制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查看特种行业许可证相关信息,硬件设施情况。 2.按照上级治安部门印章治安管理的规定,开展对印章刻制业的治安管理。 3.通过河南省印章治安管理系统,对印章刻制企业通过印章系统备案的企业资料进行复核。 4.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亮警官证,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属地治安部门或本级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七)处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以及印章管理方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责令改正、罚款、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治安拘留等行政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2169 七、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一)监管对象 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单位。 (二)监管内容 1.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单位资质情况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单位安全保卫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3.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符合《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4.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治安部门对辖区内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单位进行日常监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或者本部门的安排,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专项治安管理检查。 3.暗访检查:根据上级工作计划,组织对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单位的暗访检查、异地互查等。 4、系统检查:根据河南省剧毒化学品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检查。 5.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对涉及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或转交属地治安部门调查处理。 6.违法行为查处:针对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单位在经营中遇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管理规定组织或交属地治安部门进行查处。 (四)监管措施 1.各级治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查看许可证相关信息,硬件设施情况。 2.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开展对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单位治安管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亮警官证,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属地治安部门或本级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职权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七)处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治安拘留等行政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2169、12345 八、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爆破作业单位。 (二)监管内容 1.爆破作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2.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资质是否齐全。 3.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是否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要求。 4.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治安部门对辖区内爆破作业单位进行日常监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或者本部门的安排,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专项治安管理检查。 3.暗访检查:根据上级工作计划,组织对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暗访检查、异地互查等。 4.系统检查:根据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检查。 5.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对涉及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或转交属地治安部门调查处理。 6.违法行为查处:针对爆破作业单位在使用和保管中遇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管理规定组织或交属地治安部门进行查处。 (四)监管措施 1.各级治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爆破作业单位在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和保管进行实地检查。 2.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开展对爆破作业单位治安管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亮警官证,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属地治安部门或本级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职权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七)处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治安拘留等行政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2169、12345 九、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单位。 (二)监管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3.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和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是否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要求。 4.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治安部门对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单位进行日常监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或者本部门的安排,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专项治安管理检查。 3.暗访检查:根据上级工作计划,组织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单位的暗访检查、异地互查等。 4.系统检查:根据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检查。 5.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对涉及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或转交属地治安部门调查处理。 6.违法行为查处: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单位在运输和储存中遇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管理规定组织或交属地治安部门进行查处。 (四)监管措施 1.各级治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在运输和储存进行实地检查。 2.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开展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单位治安管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亮警官证,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属地治安部门或本级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职权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七)处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治安拘留等行政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2169、12345 十、对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许可证核发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爆破作业单位。 (二)监管内容 1.爆破作业是否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2.是否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3.是否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4.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是否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6.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治安部门对辖区内爆破作业单位进行日常监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或者本部门的安排,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专项治安管理检查。 3.暗访检查:根据上级工作计划,组织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暗访检查、异地互查等。 4.系统检查:根据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检查。 5.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对涉及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或转交属地治安部门调查处理。 6.违法行为查处:针对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炸物品购买、存储、使用和国家规定执业资格人员管理等遇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管理规定组织或交属地治安部门进行查处。 (四)监管措施 1.各级治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炸物品购买、存储、使用和国家规定执业资格人员管理进行实地检查。 2.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开展对爆破作业单位治安管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亮警官证,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属地治安部门或本级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职权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七)处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治安拘留等行政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2169、12345 十一、对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资格证书核发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爆破作业单位。 (二)监管内容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 2.签订的《爆破作业项目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签订合同的施工单位与申请许可的单位是否一致; 3.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和具有符合性结论; 4.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 5.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治安部门对辖区内爆破作业单位进行日常监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或者本部门的安排,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专项治安管理检查。 3.暗访检查:根据上级工作计划,组织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暗访检查、异地互查等。 4.系统检查:根据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检查。 5.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对涉及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或转交属地治安部门调查处理。 6.违法行为查处:针对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炸物品购买、存储、使用和国家规定执业资格人员管理等遇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管理规定组织或交属地治安部门进行查处。 (四)监管措施 1.各级治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炸物品购买、存储、使用和国家规定执业资格人员管理进行实地检查。 2.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开展对爆破作业单位治安管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亮警官证,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属地治安部门或本级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职权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七)处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治安拘留等行政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2169、12345 十二、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一)监管对象 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 (二)监管内容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真实有效;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真实有效;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真实有效;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8.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治安部门对辖区内爆破作业单位进行日常监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或者本部门的安排,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专项治安管理检查。 3.暗访检查:根据上级工作计划,组织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暗访检查、异地互查等。 4.系统检查:根据全国烟花爆竹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检查。 5.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对涉及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或转交属地治安部门调查处理。 6.违法行为查处:针对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管理规定组织或交属地治安部门进行查处。 (四)监管措施 1.各级治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管理进行实地检查。 2.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开展对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治安管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亮警官证,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属地治安部门或本级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职权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七)处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治安拘留等行政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2169、12345 十三、对焰火晚会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焰火燃放单位。 (二)监管内容 1.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即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资质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2.燃放单位资格等级是否符合《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 GB 24284)规定。 3.1级焰火燃放及不满足《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 GB 24284)规定安全条件的焰火燃放,安全评估报告是否齐全。 4.主办单位提交的燃放作业方案,是否明确燃放现场总负责人和燃放现场技术负责人。燃放现场总负责人是否由主办单位的工作人员担任,燃放现场技术负责人是否由燃放作业单位的燃放技术人员担任。 5.聘请2个以上燃放作业单位在同一场地、同一时间共同承接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提交燃放作业单位联合承接的协议,并明确燃放现场技术总负责人。 6.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焰火燃放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治安部门对辖区内焰火燃放单位进行日常监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或者本部门的安排,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专项治安管理检查。 3.暗访检查:根据上级工作计划,组织对燃放作业单位的暗访检查、异地互查等。 4.系统检查:根据全国烟花爆竹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检查。 5.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对涉及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或转交属地治安部门调查处理。 6.违法行为查处:针对焰火燃放管理中遇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管理规定组织或交属地治安部门进行查处。 (四)监管措施 1.各级治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焰火燃放单位管理进行实地检查。 2.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开展对烟花爆竹燃放单位治安管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亮警官证,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交属地治安部门或本级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职权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七)处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治安拘留等行政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2169、12345 十四、对外国人在华普通签证延期以及普通签证、停留证件的换发、补发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办理签证或停留证件的外国人。 (二)监管内容 外国人出入境或在华停留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监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外国人出入境或在商住宿登记情况检查。 主要方式是: 1.日常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外国人住宿登记检查。 2.网络查验:根据相关要求,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对外国人出入境情况和住宿登记情况进行网络查验。 3.调查核实:根据边防检查部门、国安、国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提供的线索和依据,进行调查核实。 (四)监管措施 1.回访:对签发对象进行电话或实地回访。 2.检查:开展住宿登记专项检查 3.住宿登记监管:对宾馆、饭店和辖区派出所对外国人住宿登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监管程序 制定回访、检查、监管计划→开展回访、检查、监管工作→发现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行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根据情况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六)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年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应当随身携带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接受公安机关的查验。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验外国人居留证件。” (七)处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未按照要求进行住宿登记、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出入境违法行为,对所签发证件宣布作废、注销或者收缴,对当事外国人实施缩短停留期限、限期出境或或驱逐出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调部门 边防检查、治安户政、国安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 (十)监管机构或投诉电话 监督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投诉电话:03703219986 十五、对外国人居留证件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办理居留证件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的外国人。 (二)监管内容 外国人出入境或在华停留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监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外国人出入境或在商住宿登记情况检查。 主要方式是: 1.日常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外国人住宿登记检查。 2.网络查验:根据相关要求,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对外国人出入境情况和住宿登记情况进行网络查验。 3.调查核实:根据边防检查部门、国安、国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提供的线索和依据,进行调查核实。 (四)监管措施 1.回访:对签发对象进行电话或实地回访。 2.检查:开展住宿登记专项检查 3.住宿登记监管:对宾馆、饭店和辖区派出所对外国人住宿登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监管程序 制定回访、检查、监管计划→开展回访、检查、监管工作→发现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行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根据情况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六)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年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应当随身携带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接受公安机关的查验。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验外国人居留证件。” (七)处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未按照要求进行住宿登记、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出入境违法行为,对所签发证件宣布作废、注销或者收缴,对当事外国人实施缩短停留期限、限期出境或或驱逐出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调部门 边防检查、治安户政、国安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 (十)监管机构或投诉电话 监督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投诉电话:0370-3219986、12345 十六、对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办理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的中国公民。 (二)监管内容 公民出入境活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监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查验、核实相关信息。 主要方式是: 1.网络查验:根据相关要求,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查验公民证件办理和出入境情况。 2.调查核实:根据纪检监察、边防检查部门、国安、国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提供的线索和依据,进行调查核实。 (四)监管措施 查验: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核实证件办理和出入境情况。 (五)监管程序 纪检监察、边防检查部门、国安、国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信息反馈→核实证件办理和出入境情况→发现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行为→反馈给信息来源部门或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根据情况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六)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四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1.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2.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案件当事人拒不交出护照的,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可以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 第十六条:“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第十七条:“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持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护照或者冒用他人护照出入国(边)境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出境入境管理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非法护照由公安机关收缴。” (七)处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予签发、收缴出入境证件或宣布作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调部门 纪检监察、边防检查、治安户政、国安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 (十)监管机构或投诉电话 监督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投诉电话:0370-3219986、12345 十七、对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核发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内地居民。 (二)监管内容 公民出入境活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监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公安部《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查验、核实相关信息。 主要方式是: 1.网络查验:根据相关要求,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查验公民证件办理和出入境情况。 2.调查核实:根据纪检监察、边防检查部门、国安、国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提供的线索和依据,进行调查核实。 (四)监管措施 查验: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查验核实证件办理和出入境情况。 (五)监管程序 纪检监察、边防检查部门、国安、国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信息反馈→核实证件办理和出入境情况→发现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行为→反馈给信息来源部门或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根据情况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六)职权依据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宣布作废条款:“(一)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签发部门应当将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宣布作废: 1.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生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情形的; 2.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的; 3.在香港或者澳门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宣布作废的其他情形。 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因证件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在原证件签发地以外地区申请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由受理补发申请地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宣布原往来港澳通行证作废。 (二)做出宣布作废决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将被宣布作废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基本资料录入中国公民出国境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信息中心。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被宣布作废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可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七)处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公安部《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收缴出入境证件或宣布作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调部门 纪检监察、边防检查、治安户政、国安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 (十)监管机构或投诉电话 监督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投诉电话:0370-3219986、12345 十八、对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及签注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大陆居民。 (二)监管内容 公民出入境活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监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查验、核实相关信息。 主要方式是: 1.网络查验:根据相关要求,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查验公民证件办理和出入境情况。 2.调查核实:根据纪检监察、边防检查部门、国安、国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提供的线索和依据,进行调查核实。 (四)监管措施 查验: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查验核实证件办理和出入境情况。 (五)监管程序 纪检监察、边防检查部门、国安、国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信息反馈→核实证件办理和出入境情况→发现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行为→反馈给信息来源部门或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根据情况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六)职权依据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五章第一款:“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签发机构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将其所持往来台湾通行证宣布作废:(一)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抢的;(二)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后发现属于不予批准签发情形的;(三)已经取得台湾居民身份且大陆户籍已注销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宣布作废的其他情形。上述(一)、(三)情形可由受理申请地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宣布作废。” (七)处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收缴出入境证件或宣布作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调部门 纪检监察、边防检查、治安户政、国安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 (十)监管机构或投诉电话 监督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投诉电话:0370-3219986、12345 十九、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二)监管内容 台湾居民出入境或在大陆停留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监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外国人出入境或在商住宿登记情况检查。 主要方式是: 1.日常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台湾居民住宿登记检查。 2.网络查验:根据相关要求,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对台湾居民出入境情况和住宿登记情况进行网络查验。 3.调查核实:根据边防检查部门、国安、国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提供的线索和依据,进行调查核实。 (四)监管措施 1.回访:对签发对象进行电话或实地回访。 2.检查:开展住宿登记专项检查 3.住宿登记监管:对宾馆、饭店和辖区派出所对台湾居民住宿登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监管程序 制定回访、检查、监管计划→开展回访、检查、监管工作→发现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行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根据情况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六)职权依据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条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台胞证应当予以宣布作废:1.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的;2.被发现属于不予批准签发情形的;3.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4.具有多重身份,不放弃使用其他身份出入境证件的;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宣布作废的其他情形。台湾居民被处以遣送出境、限期出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将其所持台胞证宣布作废。” (七)处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对未按照要求进行住宿登记、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出入境违法行为,对所签发证件宣布作废、注销或者收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调部门 边防检查、治安户政、国安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 (十)监管机构或投诉电话 监督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投诉电话:03703219986 二十、对台湾居民定居证明核发(涉密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来大陆定居的台湾居民。 (二)监管内容 台湾居民出入境或在大陆停留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监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外国人出入境或在商住宿登记情况检查。 主要方式是: 1.日常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台湾居民住宿登记检查。 2.网络查验:根据相关要求,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对台湾居民出入境情况和住宿登记情况进行网络查验。 3.调查核实:根据边防检查部门、国安、国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提供的线索和依据,进行调查核实。 (四)监管措施 查验: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查验核实证件办理和出入境情况。 (五)监管程序 纪检监察、边防检查部门、国安、国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信息反馈→核实证件办理和出入境情况→发现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行为→反馈给信息来源部门或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根据情况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六)职权依据 公安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五章第一款:“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签发机构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将其所持往来台湾通行证宣布作废:(一)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抢的;(二)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后发现属于不予批准签发情形的;(三)已经取得台湾居民身份且大陆户籍已注销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宣布作废的其他情形。上述(一)、(三)情形可由受理申请地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宣布作废。” (七)处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收缴出入境证件或宣布作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调部门 市委台办 (十)监管机构或投诉电话 监督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投诉电话:0370-3219986、12345 二十一、对机动车驾驶许可(行政许可类)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 (二)监管内容 机动车驾驶证许可。 (三)监管方式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初领、增驾业务受理,补换证,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四)监管措施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监管。 (五)监管程序 在河南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业务。 (六)职权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处理措施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身体条件证明 (九)协同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投诉电话:0370-3217901、12345 二十二、对市内道路限行车辆通行许可审批(行政许可类)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市内道路限行车辆。 (二)监管内容 市内道路限行车辆是否按照通行许可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三)监管方式 实地检查。 (四)监管措施 固定岗点检查;流动巡查发现查处。 (五)监管程序 依法拦停限行车辆→检查车辆通行证→未经许可或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依法处罚。 (六)职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2.《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省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拖拉机、货运汽车、三轮汽车通行的区域。确因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路段行驶的,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七)处理措施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投诉电话:0370-2522222、12345 二十三、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在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行政区域内投入使用、营业前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监管内容 1.建设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设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6.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监管方式 建设单位申报。 (四)监管措施 1.对企事业经营行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2.根据企事业单位需要,对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性进行检查。 3.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达不到营业条件但已投入使用的单位,依法查处。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亮证执法,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职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处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无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消防支队:0370—6037031。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0370-3156955。 二十四、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二)监管内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情况。 (三)监管方式 根据职责分工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开展本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方式是: 1.日常监管: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属地管理,县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负责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信息网络安全日常监管。 2.随机抽查:市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3.专项检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安排或本部门制定专项监督检查计划进行专项检查。 4.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对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组织或转交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调查处理。 (四)监管措施 1.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信息网络安全检查抽查。 2.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两名以上公安民警执法,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六)职权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 (七)处理措施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四)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八)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无 (九)协同部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十)监管机构和投诉电话 监管机构: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公安局网安技侦支队 投诉电话:0370-3277300-29116、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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