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fzggw-2016-0097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生效日期: | 2016-07-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政重点办〔2016〕8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一月份至六月份全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情况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联审联批办公室成员单位:
1-6月份,市联审联批成员单位及各项目责任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任务目标,取得了较好成效,为确保全年任务目标完成打下了良好基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批事项完成情况
今年,我市涉及的省市重点项目审批事项共1288项;其中,列入省督办重点项目联审联批事项19项。截止6月底,我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事项完成979项,占全年审批任务的76%;其中,省级重点项目联审联批事项完成17项,占全年审批任务的89.5%。
(一)各部门(系统)联审联批完成情况:
发改部门完成173项,占全年审批任务的94%;
环保部门完成154项,占全年审批任务的83.7%;
规划部门完成338项,占全年审批任务的61.2%;
国土部门完成314项,占全年审批任务的85.3%。
(二)各县(区)联审联批完成情况:
虞城县、民权县均完成目标任务的80%以上,柘城县、宁陵县完成目标任务的70%以下。
(三)各县(区)联审联批事项上报情况:
市联审联批办公室要求各县(区)在每月25日前上报本辖区联审联批事项完成情况,但睢县、夏邑县、示范区、虞城县、睢阳区等县(区)本月未能按时上报,柘城县本月未上报。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明确责任。各县(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联审联批工作台账,摸清情况,落实责任,倒排时序进度,督促项目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审批申请,主动和审批部门衔接配合,抓紧组织完善申报所需材料,尽快完成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落地建设。
二是要攻坚克难。市联审联批办公室将通过召开联审联批工作周例会,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请各县(区)按要求及时上报需要市级层面推动解决的项目联审联批议题和问题。
三是要按时报送。联审联批工作事关项目及时开工,投资早日形成,各县(区)和部门务必按照上报时限要求,按时、准确上报,以便及时上报市政府形成决策。对不能按时上报的县(区)和部门将继续予以通报,并在考评中扣减分数。
附件:1、各部门(系统)联审联批事项完成情况和2016年1-6月份市级重点项目审批完成情况表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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