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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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物业费合理吗? | ||
咨询人 | 张益铭 | 咨询日期 | 2021-06-10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咨询内容 |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睢阳区长江西路建业春天里,收取物业费每平方1.98元,下面车库每个月每个车位收取50元,业主都感觉收取太贵有意见,请问这个价格物价局是否备案?合理吗?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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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 | 办结日期 | 2021-06-10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铭铭,根据您的留言,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诉求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非保障性住房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等向业主收取的费用”已于2015年1月1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约定。 二、关于所提出该小区物业费过高问题和车位收费的问题,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约定。 以上收费,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着位置或收费地点,进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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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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