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来到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站群导航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政府网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区政府(管委会)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便民咨询

        公开信件内容

        咨询情况
        标题 商发价检【2017】5号政策落实问题
        咨询人 赵先生. 咨询日期 2022-08-21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在市政府网站看到关于开展商品房违规收费,要求开发企业从2012年1月18日以后的违规收费应当主动退还免于处罚事项。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结日期 2022-09-20
        回复内容

        网友“赵先生”

        你好!我委收到的咨询求助件后,我委高度重视,就关于你询问燃气初装费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市城区基础设施配套费自2012年1月18日开始征收,每平方米90元,由开发企业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缴纳计入房价。

            根据商政〔2013〕36号文件《关于印发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城市基础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六条规定:2012年1月18日前通过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建设项目,在基础实施配套费方面仍按原政策执行,即燃气、暖气初装费等费用应由安置房业主向房屋开发企业缴纳,房屋开发企业再统一向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缴纳。

        另外商政〔2015〕47号文件《关于印发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城市基础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未缴纳或按《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beat365网址官网网站_bat365验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政〔2013〕36号)已经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但不含供气、供暖配套费的老城区及已建成小区,若申请安装,由自愿要求配套改造的业主与供气、供暖企业达成协议后,按规定标准向市城乡规划局足额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区内管网等设施建设费用,以市场化运作形式由供气、供暖企业向业主另外收取”。

        如存在不合理收费,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查处。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