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408Q-sqsczj-000000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年度计划总结 |
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反弹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巨大压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持续向好态势提供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一般公共收入年初预算为191.2亿元,执行中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经各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189.6亿元,实际完成19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8.6%;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为461.5亿元,执行中因新增省补助、政府债券及调减收入相应调减支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561.1亿元,实际完成556.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1%,下降1%,扣除2020年抗疫特别转移支付一次性因素后增长3.4%。
市级收支情况。市级(含市本级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下同)一般公共收入年初预算为51.4亿元,执行中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49.8亿元,实际完成5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2%,同比增长8.2%;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为91.2亿元,执行中因新增省补助、政府债券及调减收入相应调减支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111亿元,实际完成108.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8%,增长23.9%,扣除城乡医疗保险中央补助由县级支出改列市级支出因素后,增长5.2%。其中市本级情况是:一般公共收入年初预算为26.6亿元,执行中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25亿元,实际完成26.1亿元,为预算的104.4%,同比增长8.2%;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为63.7亿元,执行中因新增省补助、政府债券及调减收入相应调减支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82.5亿元,实际完成8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增长36.1%,扣除城乡医疗保险中央补助由县级支出改列市级支出因素后,增长8%。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情况是: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4.8亿元,实际完成24.8亿元,为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8.1%;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为27.5亿元,执行中因新增上级补助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8.5亿元,实际完成2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9%,下降2.1%。
市级收支总计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市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市级报市人大审批的收支口径除市级收支外,还包括上级补助、县级上解、补助县级和上解上级等项目,即市级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均为347.4亿元,执行中因新增政府债券、省转移支付补助等因素,收支总计完成均为47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204.6亿元,执行中经各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191.5亿元,实际完成21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0.1%,增长0.8%;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10.3亿元,执行中因新增省补助、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369.9亿元,实际完成34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增长10.6%。
市级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26.7亿元,执行中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102.6亿元,实际完成11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2%,下降12.9%,主要是受房地产行情影响土地收入下降;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5.5亿元,执行中因新增省补助、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106.9亿元,实际完成92.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2%,下降24.2%,主要是土地收入下降和2020年发行抗疫特别国债一次性因素影响。其中市本级情况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26.7亿元,执行中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102.6亿元,实际完成11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2%,下降12.9%,主要是土地收入下降;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9.9亿元,执行中因新增省补助、政府债券、补助三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51.1亿元,实际完成3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3.3%,下降24.7%。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情况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55.6亿元,执行中因新增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55.8亿元,实际完成5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9%,下降23.9%。
市级收支总计情况。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均为154.9亿元,执行中因新增省补助、政府债券等因素,收支总计完成均为317.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2亿元(全部为市本级,下同),实际完成1.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1.4%,主要是2020年神火集团利润增加较多,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相应增加。支出年初预算为1.2亿元,实际完成1.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1.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26.1亿元,实际完成128.8亿元,为预算的102.2%,增长6.3%;支出年初预算为115.7亿元,实际完成130.3亿元,为预算的112.6%,增长12.7%。
市级收支情况。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06.3亿元,实际完成108.9亿元,为预算的102.5%,增长6.7%;支出年初预算为100.9亿元,实际完成116.2亿元,为预算的115.1%,增长13.8%。其中市本级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05.5亿元,实际完成108亿元,为预算的102.4%,增长5.9%;支出年初预算为100.3亿元,实际完成115.6亿元,为预算的115.2%,增长13.3%。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0.8亿元,实际完成0.9亿元,为预算的110.7%,增长11.1%;支出年初预算为0.6亿元,实际完成0.6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3%。
(二)2021年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省核定全市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70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6.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61.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0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5.4亿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限额6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0.6亿元;其他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53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35.6亿元。
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1年底,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66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9.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3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9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1.9亿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余额6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4.7亿元;其他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51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9.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21.4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核定的限额。
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4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付息23.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付息22.2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付息2.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付息2.9亿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付息1.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付息5.4亿元;其他县(市、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3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付息19.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付息13.9亿元。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办理上下级财政年终结算后可能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多措并举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全市争取政府债券、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526.7亿元,增长8%,有力支持了教育、卫生健康、交通、市政等项目建设,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减税降费激发市场活力。持续落实减税降费和阶段性税收缓缴等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9.8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全市科学技术支出12.8亿元,增长20.3%,支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对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四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落实资金1.7亿元,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成长服务业和外经贸发展,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精准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细化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全市整合资金27.3亿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筹措资金34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农业保险等补贴政策,对产粮大县、产油大县、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实现稳粮增产。三是支持乡村建设。落实资金3.2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项目、农村公路建设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资金2.1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3.千方百计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财政民生支出44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8%,各项基本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一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保障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拨付社会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住房保障支出21.4亿元,支持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二是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全市教育支出102.6亿元,支持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做好中职扩大免学费和中职、高中助学金发放工作,持续改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落实高校生均拨款制度。三是助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市卫生健康支出82.7亿元,支持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妇女“两癌”筛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机制。落实资金13亿元,支持疫情防控,保障疫苗免费接种。四是支持生态商丘建设。筹措资金7.2亿元,重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有序开展。五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亿元,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物保护及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支持平安商丘建设。支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4.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开展“三保”预算审查,加大对困难县(区)支持力度,统筹精准调度库款,加强工资发放专户管理,动态监控县级“三保”情况。全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较好。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大对各县(市、区)偿还债务统筹指导力度,足额安排偿债资金,用足用好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政策,有序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全市连续3年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5.持续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落实省财政直管县改革。围绕各项改革内容,加强统筹指导,做好收支划转基数的测算核定等基础工作,省财政直管县改革在我市顺利推进。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了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等6个办法,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2021年市本级选择1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范围逐步扩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加强。三是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将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预算在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强化预算评审。坚持前移评审关口、拓宽评审领域、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评审质量,全市共审查工程项目1989个,送审投资额233.3亿元,审减金额33.1亿元,平均审减率14.2%。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政府采购效率不断提高。六是完善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机制。加强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实行资金全流程、全覆盖、全链条跟踪监控,全市财政直达资金136.1亿元按时拨付下达,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及时发挥效益。七是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积极向市人大报告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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